close

金石堂網路書店 購物推薦 如何做個好法官



金石堂網路書店 文學推薦

如何做個好法官





如何做個好法官 評價



網友滿意度:



有人說

閱讀 是從有限的物質世界

到達無限的思想空間最快的方法

每本書都是開啟新世界的門窗

閱讀使我在新世界裡暢遊

一句句 一頁頁

各式各樣的角色人物

像我呼喚

帶領著我一起遨遊

直至最後一頁

在博客來看到

如何做個好法官

相信這本書大家都挺面熟的

沒錯這可是超級暢銷書呀

小編我最喜歡看書了

已經練就到了

一目十行的高深功力

而#GOODS_NAME#

真的是人人稱讚的一本好書

我反覆咀嚼其字字句句

便覺得韻味非常

想把這本書推薦給你們

跟我一起進入新世界

下面有連結和折價卷

也可以加入博客來的粉絲專頁

定期都有好書推播通知唷~~~



如何做個好法官



本週熱銷商品:





地理的復仇:一觸即發的區域衝突、劃疆為界的地緣戰爭,剖析地理與全球布局終極關鍵







兩岸的十字路口







商品訊息功能:

商品訊息描述: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• 《如何做個好法官》Reflections on Judging



      社會越來越多元,案件越來越複雜,而法官們正在落後!﹖

      美國當代最具影響力的法學巨擘波斯納法官,回顧三十一年司法生涯,

      以自身經驗,建議法官們面對複雜的時代,如何提升審判品質與因應挑戰。



      本書重點︰



      技術爆炸的時代來臨,你做好準備了嗎?

      這不是對大學新生的提問,而是針對充滿智慧、富有經驗的美國法官們。這也將是本書中波斯納法官的主要探討︰「複雜性」對法官的挑戰。



      美國聯邦法院的發展與轉變

      波斯納法官在本書中首度回顧他的法官生涯,道出此期間美國司法體系的轉變。在某種意義上,本書可視為波斯納法官的半自傳。



      揭露法官工作的內涵

      波斯納法官表示,法律吸引了一些非常聰明的人,但法律並不深刻,它應該是最簡單的行業之一。他針對法官助理的任用、新訓、撰寫司法意見書等議題,提出建議之道,同時鑲嵌著許多精彩的法律案件。



      法官正在落後。問題不在案件量,而是案件內容的複雜性!



      波斯納認為,一個好的法官,首先要收集和查明事實,然後仔細斟酌法條的背景脈絡,從而得出合理的結論。他所敬佩的那些偉大法官,諸如荷姆斯、布蘭德斯、卡多佐、勒尼德?漢德、羅伯特?傑克遜和亨利?弗蘭德利等,都是這樣做的。沿著這條現實主義的道路前行,才是解決二十一世紀法律糾紛的最好方法。



      通過回顧過去,波斯納意在探討司法體系當前面臨的一個核心問題:日益增長的複雜性為審判帶來的挑戰。波斯納認為,科技的發展、外部世界的發展,使得如今法官面對的案件越來越複雜,比以往任何時刻都更難以理解。但面對複雜性帶來的挑戰,美國司法體系不是更加現實主義地對待問題,反而走向了形式主義或者官僚主義的道路,在人為構建的堡壘裡迴避真實世界的需求。在波斯納看來,以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史卡利亞為首所宣導的原旨主義(Originalism),正是這條道路的代表,也是解決當前問題的頭號障礙。



      正如一般人,法官面對一個日益令人困惑的世界。但與我們不同的是,法官們必須做出決定,必須將他們對複雜世界的理解或誤解,施於大眾。波斯納法官以普遍存在複雜性的問題,環環相扣地引出各種司法問題。但首先,波斯納區分了兩種不同的複雜性:外部的和內部的――影響律體系但非由法律創造的外部複雜性,如基因工程(專利相關案例);與此相反的,是由法律本身創造的內部複雜性,如複雜的法律解釋或缺乏說服力的法律意見書。而波斯納強調,司法機構對外部複雜性無能為力;對內部複雜性,他們能夠也必須要解決!















        名人推薦



        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副廳長 陳心弘

        新竹地檢署檢察官 陳瑞仁

        台大法律學院教授 簡資修

        浙江大學法律與經濟研究中心主任 熊秉元

        弘理法律事務所律師 羅秉成 推薦



        ◎本書是關於法官應該如何因應複雜性的挑戰。就像我們其他人,法官面對著因社交媒體、科學、全球化等因素而日益複雜的世界;但不同於我們,法官必須做出裁判,將他們對這個複雜性的理解(或誤解)施於百萬人身上......書中閃耀著許多波斯納面對紛擾而成功弭平雜音的案例。因為波斯納,我們這個世代有了我們的勒尼德?漢德及亨利?弗蘭德利。僅僅因為他的存在,我們在這個複雜的時代可稍感慰藉。――吉野賢治Kenji Yoshino,紐約大學法學院憲法學講座教授



        ◎波斯納是一位博學又精準的作者,觀點主張強健,又有三十年執業經歷與豐富實務為支援......他的洞察必引起法官和律師們的共鳴。對於每一位法律人及關心司法的讀者,他的著作絕對值得一讀。――喬安?佩里奇Joan Pedzich,《圖書館雜誌》



        ◎波斯納站在當局者的角度,對如何從事法官工作進行深入、發人深省、富洞察力的剖析。更加難能可貴的是,他對這種內部人視角的優劣,做了適切的評論。――弗雷德里克?紹爾Frederick Schauer,維吉尼亞大學法學院教授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• 作者介紹







        理察?波斯納(Richard A. Posner



        一九三九年出生於紐約市,以優異成績畢業於耶魯大學英國文學系以及哈佛大學法學院,是美國當代最卓越的法學家。他在學期間曾擔任《哈佛法學評論》(Harvard Law Review)主編,之後陸續任職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助理,以及司法部檢察總長的幕僚,二十九歲時就成為史丹福大學法學院副教授,一九九三至二○○○年擔任美國聯邦上訴法院第七巡迴庭首席法官,至今已榮獲耶魯等多所大學的榮譽博士,目前是芝加哥大學法學院資深教授。



        波斯納法官學識淵博、才氣縱橫,被喻為法學界的莫札特。他不僅是「法律與文學」運動的先驅,同時也帶領芝加哥大學的法律經濟分析學派,成立《法學研究期刊》(Journal of Legal Studies),鼓勵法律的經濟分析,因而帶動美國法學界過去二十年來最重要的一場革命。波斯納法官論述等身,備受推崇,著作超過四十本、上百篇論文、超過一千五百篇的司法意見書(親筆撰寫,不假助理之手),涵蓋多項領域,跨及法理學、刑法的經濟分析、智慧財產權、勞工法、法律與文學以及性別研究等等。作品中譯版包括:《法律與文學》(Law and Literature)、《老年、社會、法律經濟學》(Aging and Old Age)、《性與理性》(Sex and reason)、《道德和法律理論的疑問》(The Problematics of Moral and Legal Theory)、《超越法律論》(Overcoming Law)、《法理學問題》(The problems of Jurisprudence)、《正義/司法的經濟學》(The Econimics of Justice)、《法官如何思考》(How Judges Think)。



        波斯納法官對美國法學理論界及實務界的貢獻既深且廣,堪稱美國當代最具影響力的法學巨擘。



        相關著作

        《法官如何思考》







      • 譯者介紹





        高忠義



        台灣高雄人。中國律師、台灣大學國發所博士生、美國西北大學法學碩士、東吳大學法律碩士。曾任國會助理、部會首長秘書、電子業、金融業公司法務。譯有商周出版的《合理的懷疑︰從辛普森案批判美國司法體系》、《老年、社會、法律經濟學》、《刑事偵訊與自白》、《失控的懲罰》等十餘本著作。詮智法律翻譯工作室負責人,http://transwise.pixnet.net/blog。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如何做個好法官-目錄導覽說明





      • 烏拉圭紫水晶洞 前言:法官討論法官面臨的挑戰



        第一章通往第爾本南街219號之路

        ?教育與早年的職業 ?一九八一年聯邦司法任命程序

        ?轉變,以及關於法官新訓的問題



        第二章聯邦司法持續演變

        ?半世紀的改變 ?輸入輸出,以聯邦最高法院為例

        ?階級下的幕僚擴增與專門化



        第三章複雜性的挑戰

        ?進一步解釋複雜性 ?例子,主要來自刑法與量刑

        ?科技的影響 ?司法對於真實毫不在乎

        ?專門化是解決方法嗎?內部複雜性:《藍皮書》的例子



        第四章上訴審裁判過程中的形式主義與現實主義

        ?形式主義的法官 ?現實主義的法官

        ?給新任上訴法官的建議



        第五章不適當的上訴案件紀錄

        ?法官自行進行網路搜尋 ?一字是否勝過一千張圖片?



        第六章上訴法官的因應策略一:司法自制

        ?柴爾與其追隨者 ?司法自制論的衰落 ?憲法理論的興起

        ?柴爾主義的衰亡與遺緒



        第七章上訴法官的因應策略二:解釋

        ?精意叫人死,文字使人活 ?夢想出一部憲法

        ?相反立場的同與異 ?現實主義者的解釋



        第八章簡單一些、新派一些:意見書的寫作與上訴審的論辯

        ?差勁的司法寫作之徵兆 ?寫作者模式相對於管理人模式

        ?管理相對於管理主義 ?形式主義者的意見書 ?如何撰寫好的意見書

        ?摩里斯案的意見書 ?上訴辯護的一些訣竅

        ?附錄:美國訴摩里斯案(原判決與改寫)



        第九章轉向地方法院

        ?專家證人與陪審團審判:趣聞式的簡介

        ?當事人委任的專家證人與法院委任的專家證人 ?陪審團

        ?專利案件中的陪審團審判 ?陪審員的網路搜尋 ?其他議題

        ?附錄:錢伯來訴里爾案的陪審團指示



        第十章如何適度改善?

        ?幕僚配置 ?法官新訓 ?持續的司法訓練

        ?學術界與司法實務界日益擴大的差距

        ?法學院在司法持續訓練中的角色

        ?以大規模網路免費公開課程來救援?



        結語:現實主義是前進的道路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專文推薦



      如何做個波斯納?

      熊秉元



      波斯納又有新作問世,中文書名為《如何做個好法官》(Reflections on Judging)。他擔任法官已經超過三十年,這是他回顧過去,以當事人和過來人的身分,對履行法官職責的回顧和省思。我站在旁觀者的立場,對於波斯納這位不世出的法官/學者,當然也可以有類似的琢磨和省思。



      一九八一年出版的《正義的經濟分析》(The Economics of Justice),是波斯納開創性的作品,早已成為經典。書中的第六、七兩章,可以說奠定了「法律經濟學」(Law and Economics)的方法論。第六章的章名,為「原始社會的理論」(A Theory of Primitive Society)。對於原始社會,他先提出理論性的分析。而後,在這個基礎上,再分析原始社會的律法;也就巧妙的反映在第七章的章名上,「原始社會律法的經濟分析」(The Economic Theory of Primitive Law)。



      這意味著,瞭解了原始社會,就瞭解了律法的由來。在原始社會裡,資源匱乏;面對大自然的考驗,初民們要趨吉避凶、自求多福。一旦有不可避免的燒殺擄掠、雞鳴狗盜,部落長老們聚集,商議如何處置和善後。原告、被告、證人等的身影,已經清晰可見;可是,想當然耳,當時沒有檢察官、法官或律師。族中的長老們,身具法官和檢察官(乃至於律師)的多重身分。當然,也沒有民事刑事的訴訟程序,也沒有無罪推定原則等等。原始社會裡,只有必需品,沒有奢侈品;只有粗糙的正義,沒有精緻的三級三審。



      人類歷史的進展,由初民社會而農業社會、封建社會,而工商業社會、資訊科技社會。資源逐漸充裕,專業化和分工也逐漸累積成形。公檢法由原先的長老業餘兼任,變成專業的公務員;而且,警察、檢察官、法官,各司其職;初審上訴、最高法院、大法官會議等等,依序發展而成。



      有些法制體系裡,案件的被告有罪與否,兩造誰勝誰負,是由陪審團決定。法官的職能,已經濃縮精緻到接近極致――不直接審理案件,只是維持法庭秩序,主持審理案件的程序。法官高高在上,眼看兩造當事人和代理人舌劍脣槍、來回攻守,自己幾乎像是在劇院裡看表演、事不關己的觀眾。法官角色和職能的演變,誠可謂大矣哉!



      由這個漫長的演變過程,也引發出諸多有興味的問題,值得探討。譬如,眾所周知,法官和檢察官工作內容不同,各有所司。那麼,這兩種身分的專業人士,在思維上有沒有明顯的差別?法學院畢業的年輕男女,走向這兩個專業時,除了偶然的因素,在人格和才能特質上,又有哪些異同?另外一點,就司法體系的運作而言,法官和檢察官各有所重。沒有檢察官,法官無從摘奸發伏、懲治凶殘;沒有法官,檢察官只能有嫌犯疑案。對於捍衛司法、伸張正義、維繫社會的最後防線,到底誰的貢獻較大,恐怕不容易分出高下。



      然而,有一點事實卻異常明顯,而且原因令人好奇。具體而言,無論中外,在法學上留下鴻爪的,絕大多數都是法官,而不是檢察官︰荷姆斯(Oliver Wendell Holmes Jr., 1841-1935)、卡多佐(Benjamin N. Cardozo, 1870-1938)等等,都是在法官生涯裡,留下耀眼的傳世鉅作,引領風騷。可是,要舉出檢察官筆下的法學鉅作,卻讓人遲疑躊躇。法官和檢察官之間的差異,極其明顯巨大,為什麼?



      對於這個問題,由波斯納和他的這本書中,也許可以咀嚼一二。大學時,波斯納主修英美文學;在哈佛法學院讀研究所時,成績優異,擔任《哈佛法學評論》的主編。畢業後,先成為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助理,再到芝加哥大學法學院任教。到這裡為止,他的發展軌跡是績優生的標準模式。然而,下一個階段,他以個人的才識慧眼,晉升到另一個層次,出類拔萃,睥睨同儕。



      當時,在芝加哥大學,他接觸到貝克(Gary Becker)和史蒂格勒(George Stigler)這些經濟學者;發現經濟分析的工具,可以用來探討法學問題。他主動爭取到史坦佛大學待了幾年,邊教邊學,對經濟分析更嫻熟自如。等他再回到芝加哥大學法學院時,已經萬事俱備;可以吹響號角,掀起法學的革命,開創新頁。



      由一九七○年到今天(二○一六),近半個世紀的光陰裡,波斯納孜孜不倦,在兩方面都卓然有成。一方面,他堅守學者的立場,論著不輟,而且筆下包羅萬象。除了「法律的經濟分析」這個領域,在「法律與文學」、「國家安全」、「性及老年問題」等園地,都有開創性的貢獻。另一方面,自一九八一年起,他擔任美國第七上訴法院的法官;親自執筆判決書,文采斐然。無論在知名度和影響力上,都傲視群倫,令人矚目,直追三代。



      然而,無論波氏自己承認與否,有兩點缺憾,卻是讓無數人為他打抱不平。第一,他對「法律經濟學」開創性、披荊斬棘、指引江山式的貢獻,得到諾貝爾經濟獎的桂冠,可以說綽綽有餘。第二,他在法學上的造詣、論著、影響力,如果被提名為美國最高法院的大法官,將是眾望所歸。這兩點遺珠之憾,不知令多少人扼腕歎息。



      就事論事,波斯納才華橫溢,筆下千萬言,數十年如一日。而且,論述有據,不擇地皆可出。年紀很輕時,就已經嶄露頭角;中年之後,更是著作等身,聲譽日隆。法學巨擘的地位,早已磐石般的確立不移。他閱讀,他思考,他斷案,他著書立說。他的人生,是一位法學巨匠生動而真實的軌跡。他的缺憾,無論識與不識,同感不捨。然而,對於任何一位檢察官而言,即使有同樣的才華,因為工作性質和工作內容使然,事實上幾乎不可能有同樣的揮灑和成果。



      當然,對於世界各地千千萬萬個讀者而言,「為什麼傳世的多是法官」和 「如何做個波斯納」,這兩個問題也許並不重要。比較重要的,是大家能夠分享波斯納的智識結晶,而且有著「雖不能至,心嚮往之」的坦然,更有著亦有榮焉的喜悅。





      本文作者為浙江大學經濟學院「千人計劃」特聘教授,法律與經濟研究中心主任



      面對複雜環境,依法審判是卸責?

      簡資修



      波斯納是美國當今最富創意的法學家,同時也是最負盛名的上訴法院法官,本書主要是以其自身逾三十年的上訴法院法官經歷,反思美國聯邦法院面對急遽變化的生活環境,其是如何的因應。波斯納的核心論點是,面對非法律的外界環境的逐漸複雜,法院內部也以複雜回應之,此是越搞越複雜了。他主張,法院應該直接面對問題,不應該遁入科層組織以及法律形式主義之自欺欺人中。這是他的法律現實論,其稱此是不同於二十世紀二、三十年代盛行於美國的法律現實主義運動。科學(尤其是經濟學)以及經驗研究之引入,波斯納認為是其間之區別。此的確是現代法學之特徵,而且也是必走之路,不過,波斯納有時也矯枉過正了,其忽視了法律作為規範系統,過度的個案之結果考量,是會侵蝕法治的。



      本書的第一章是有關波斯納的求學、擔任法官助理、政府法務,以及被任命為聯邦上訴法院法官的過程,有些趣味。先指出一個小錯誤,本章的第二段開頭,波斯納進入耶魯大學就讀,其年僅十六,屬資優生跳級,而其生於一九三九年,所以該年應為一九五五年,而非書中的一九五九年,此年是其進入哈佛法學院之年。波斯納大學本科主修英美文學,但其往後的法學研究,法律與文學雖然也是其強項,法律的經濟分析畢竟才是其主軸。他說,當時新批評(New Criticism)在耶魯當道,這種不管作者的時代背景,直指作品本身的閱讀,影響了其法學思想,所謂原旨主義(originalism),或甚至所有的形式主義(formalism),自然非其所喜。另外一件與法學無關,但有趣的,是波斯納的母親是高中英文教師,在波斯納三歲或更早,就讀莎士比亞給他聽,這在現代的教養理論下,恐怕是揠苗助長了。波斯納被任命為聯邦上訴法院法官的過程,與今相比,令人有今不如古之歎。現今的美國聯邦法官之任命,極端的政治化,因此平庸當道了。一位不是那麼支持任命他為法官的參議員在聽證會上語帶雙關說:「他〔波斯納〕在這麼多主題,寫了這麼多文章,其中任何一觀點,都足以令其絞死。」引來一陣大笑後,他繼續說:「這些論文無疑都是有爭議的,但即使反對者,也會承認其有新意、富想像力、雖大膽假設但也小心求證了。」波斯納說,在今天,具備這些特質的人,根本不可能通過法官的任命。



      在台灣,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有些被神化了。波斯納在本書第二章,則指出如今的聯邦最高法院是過度科層化,其投入產出的報酬率,其實是在退化的。他的核心論點是,法官的助理增多了,素質也提高了,而且判決也變長了,或甚至也更規範了,但作為最高法院的「裁決」(decision),其品質不見改進,甚至降低了。這是因為最高法院的裁判,涉及的是「困難案件」,這些即使由聰明助理代擬的意見,雖然有模有樣,但畢竟還是少了「經驗」。美國最著名的法學家荷姆斯(Oliver Holmes)曾說:「法律的生命,不是邏輯,而是經驗。」波斯納甚至認為,法官助理越好,反而令裁判越

















      第一章通往第爾本南街219號之路



      本章標題並不像喬治.歐威爾(George Orwell)的《通往威根碼頭之路》(The Road to Wigan Pier),或艾德蒙.威爾森(Edmund Wilson)的《前往芬蘭車站》(To the Finland Station)那麼戲劇化;芝加哥第爾本南街(South Dearborn Street)219號,是美國上訴法院第七巡迴庭的地址,恰好意外地成為我職業生涯的終點。而我走過的「路」能夠提供一些洞見,藉以瞭解聯邦司法體系複雜化的過程。



      教育與早年的職業



      我在一九五九年十六歲時進入耶魯學院(Yale College),跳過了中學的最後一年。我進耶魯沒有什麼更好的理由,只因為我父親從《紐約時報》上看到,哈佛與耶魯招收中學三年畢業的小孩(芝加哥大學長期以來就收只念過兩年中學的學生,但在當時因為我成長的地方,對我來說哈德遜河以西的地方根本不存在)。我向哈佛與耶魯提出申請,哈佛拒絕了我,耶魯錄取我,所以我進到耶魯。那時候我比較想去哈佛(那是個錯誤,我稍後會提到),而且如果我繼續留在中學念第四年,然後再申請,我可能會被錄取;但我想要繼續前進。我很訝異現在的年輕人似乎完全不急著確立自己的生涯規畫,或者根本就不自己做生涯的決定。



      我在耶魯主修英文,文學長期以來都是我最喜愛的科目,部分原因在於我母親是中學英文老師,我才三歲(也有可能更早)時,她就唸荷馬與莎士比亞給我聽。新評論主義(The New Criticism)在我就讀學院時正值全盛期,而耶魯正是其重鎮;新評論主義不重視以自傳與歷史方法研究文學,而將文學作品視為一種獨立存在的美學客體,可加以理解並賞析,讀者毋須知道太多作者個人資訊或其時代背景。克林斯.布魯克斯(Cleanth Brooks),一位著名的新評論主義者,當時是我的資深論文指導人(我的論文以一本書的篇幅研究葉慈〔W. B. Yeats〕晚期的詩作)。當時我對於新評論主義的方法有極大的熱誠,現在仍然如此。我提到這件事是因為那影響了我的司法方法,若不是它,我無法成為細膩的讀者,而能詮釋複雜的文件。還有一點,新評論主義方法讓我脫離過度依賴歷史作為理解文件的指引的限制。



      我不認為新評論主義在哈佛會有多大影響力,加上耶魯事實上較著重大學部的教育,這讓我很感謝哈佛當初拒絕我的申請。









      編/譯者:高忠義
      語言:中文繁體
      規格:平裝
      分級:普級
      開數:23*17
      頁數:416

      出版地:台灣













      商品訊息簡述:








      • 作者:理察.波斯納

        追蹤







      • 譯者:高忠義








      • 出版社:商周出版

        出版社追蹤

        功能說明





      • 出版日:2016/5/5








      • ISBN:9789869302142




      • 語言:中文繁體




      • 適讀年齡:全齡適讀








      如何做個好法官





    arrow
    arrow

    armandvvh6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    留言列表 留言列表

    發表留言